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阜阳物流协会会员单位自律公约

  作者:阜阳物流协会  发布时间:2012-03-03 09:00:00  点击次数:loading...

 为优化阜阳市物流环境,加强行业自律,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产业的健康发展,经会员单位协商,制定出阜阳市物流协会会员单位自律公约。整个物流行业将通过建立自律和引导机制,规范和约束企业行为,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,建立良好的物流市场经营秩序,

一、会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、遵守协会章程、维护物流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协会及行业声誉。

二、恪守职业道德,不贬损同行,不恶意拖欠货款和工人工资。

三、自觉抵制违反市场规则的抬价压价,不搞恶意竞争,维护行业整体利益。

四、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交易原则,提倡市场成交开箱验货,防止制假贩假,切实保证交易双方合法权益。

五、积极推行企业经营管理标准化和物流的信息化、专业化建设,提倡发展绿色物流。

六、对货损、货差的处理要合理合法,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。

七、建议客户托运货物时,购买与批货物实际价值相等的货物保险,为货损货差的理赔定一个合理的标准。

八、资源共享,一个单位做不了的业务,可在协会会员单位之间相互分流,让每个会员都这享受到合作的好处。

九、把协会作为会员单位沟通、交流的平台,有误解或矛盾可通过平台解决,经营范围相似,同线路的也可通过此平台相互协调运价。

  十、如有违反此公约的,协会首先取消其会员资格,并提请交管部门吊销其营运资格,对行业中信誉好、口碑佳的会员单位,要进行适当表彰和奖励。